赣南师范大学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成立于2001年6月,是学校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和总结,做好日常性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对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政部门关于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负责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2、及时向离退休人员宣传学校有关改革、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反映离退休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3、办好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积极支持学校老年体协的各项工作,开展适合离退休人员特点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4、积极向学校其它部门和单位宣传离退休人员政策,定期请学校领导向老干部通报学校工作及建设情况。
5、密切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好老干部用车、住房和医疗保健事宜,并协调解决好老干部的实际困难。
6、组织走访和慰问年老体弱的老同志,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身体状况,建立与老同志子女通信联络网。
7、认真听取离退休人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反映他们的要求,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8、为离退休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9、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家属做好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善后事宜。
10、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