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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老年人工艺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赣南师范大学老年人工艺协会

第二条赣南师范大学老年人工艺协会是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老年体协的直接领导下的老年人工艺活动组织。

第三条本会根据国家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管理离退休人员积极开展丝网花、十字绣、丝带绣、布娃娃等多种手工艺活动,丰富和活跃离退处人员的文化生活,提高离退处人员文化艺术素养,增强身心健康。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我校离退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由本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吸收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推选与被推选的权利;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经营的权利;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有关活动,完成布置的作品,参加本会组织的参展活动。

第三章 组织

第七条本会组织是在离退处人员工作处和老年体协具体负责下开展活动。

第八条: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负责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

第四章 经费

第九条本会经费由离退处人员联席会统一分配,在保证开展活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

第十条:会员不交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