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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老年人球类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赣南师范大学老年人球类协会。

第二条 赣南师范大学老年人球类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老年体协的直接领导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

第三条 本会是根据国家体育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和推广适宜老年人的球类活动(门球、台球、乒乓球、气排球、飞镖、垒球、射击等),组织我校离退休人员参加活动或比赛,提高技术,丰富和活跃离退休生活,增进身心健康。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我校离退休人员承认本会章程,对球类等活动有兴趣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协会同意吸收为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有推选和被推选权;有参加本会组织和安排的各种活动的权利;有向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参赛队员守则,积极参加和推广球类等运动;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组织

第七条 本会下辖门球队、台球队、乒乓球队、气排球队、射击队等。

第八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至三人,秘书长一名,负责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

第九条 选拔参加重大比赛队员必须经过个人技术考核,结合平时表现,由本会提出初步人选,经老年人体协集体研究确定。

第十条 会员必须遵守参赛和活动守则;积极训练,认真比赛,发挥团队精神,弘扬高尚道德风尚;服从指挥,遵守纪律,注意安全;团结友爱、互帮互学,不指责、不埋怨,维护集体荣誉。凡违反守则、教育无效者,经协会研究,停赛或停止活动两年。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一条 活动经费由离退休人员联席会议统一分配。在分配的经费内和保证活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活动经费。

第十二条 会员个人的运动器具自备。

第十三条 会员不交会费。